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梦见别人杀猪 梦见妻子怀孕

小说:贱人不厚道地举报,别人都看到了她裤子上的那点红色 梦见别人杀猪

但老子是自信心超强的人,不在正常人范围内,结果在小卖部的门口,碰上了赵贱人。我们又复制了小的时候那次,赵贱人非常不厚道地举报,“哇,李小乐的裤子上有红色的东西。”

贱人,就是贱人,永远都是那么讨厌。他这一吼,全部的人,齐刷刷地把眼神扫射过来,都往我屁股上看。要是搁平时,老子早拳头上去了,把赵贱人的牙齿都打落,叫他嘴巴贱。可那天我是真的难堪之极,我好像有个地洞可以钻下去。

我还第一次觉得,我想哭。那一刻,老子终于发现了,原来我是个女滴,不是潇洒如风的“乐哥”,不拘小节的男人婆,身手不凡的打架王。

羞愧难当,无地自容。很多的形容词跑到了我的脑海里,我觉得嘴里很苦,眼睛很涩,嘴唇干涩地翘开了皮,我无意识地用舌头一下唇,希望不要干得让我张不开来。

我用了这辈子最大的忍耐力,把眼睛里的泪水硬是逼了进去。我估计沈静也傻了,不然不会没有作为。我想迈动脚步,离开这个难堪之境,但好像被灌了铅一样沉重,我逃不开人们如影随形的眼神,还有赵贱人肆无忌惮的嘲笑。我有点晕,像在做梦一样。

突然,就有什么东西绑在了我的腰间,我木木地朝下一看,是一件校服的外套,转过身一看,是个男生,穿着白色的t恤,手在我的腰间打着结。见我在看他,他微微一笑,拍拍我的肩膀,“李小乐,没关系。”

我愣愣地看着他,脑海里把他的这句话刻印住了,“李小乐,没关系”每次再遇到什么事,这句话总是在我的脑海里浮现出来,也一直鼓励着我朝前看,有个人总会在那里对我微笑着。

用恶心巴拉的形容,就是我感到有个天使降临人间,成为我的保护者。我,李小乐,一向自命不凡,从来不需要有人来为我遮风挡雨,总是靠着智慧和拳头来征服这个世界。

后来,我就明白了,身为一个女人,只要征服一个男人就够了,他会把这世界奉献在我的脚下。

英雄救美这种事总是很让这个年纪的女生感动的,我都听到周围的花痴说,好感人啊,好幸福啊,好帅啊,所有人的眼光都开始集中在这个男生的身上。我也感动地想做些什么,做什么好呢?

我一想,早上好像在裤袋里放了两块德芙巧克力来着,想着肚子饿的时候,还可以填补一下,心一狠,牙一咬,我把袋里的巧克力拿出了一块,“喏,我没别的东西了,这块巧克力送给你。”

那个男的很高兴地接了过去,把包装纸一撕,就把巧克力了嘴里,“嗯,还不错,就是有点化了,下次记得放在衣服袋里,没那么容易化。”这是不是就是明显的得寸进尺啊。

我是很感动你的出手相救,但我把最心爱的吃食分你一半,也是很不容易了。你问问沈静,她从小到大,只有给我东西吃的份,从来没有在我这里拿到过吃的。

沈静,我看了眼边上石化的女人,她好像还在沉醉,她就是刚才喊得最勤快的那个,我推了一把她,“他谁啊?”沈静回过神来,用鄙视的眼神看着我,“你连校园第一帅哥程乐天都不认识,亏你还是我们学校的。

我跟你说啊,程乐天他啊,是这个学期刚转来的,一来就把原来的那个第一帅哥给pk掉了。他是数学天才,参加奥数比赛,从来都得第一的。又是班长,又是学生会主席,还是学校百米赛跑的纪录保持者……”

她巴拉巴拉地说了一通,这个程乐天的丰功伟绩,我都是左耳进,右耳出。他是数学天才,关我鸟事,他是学生会主席,跟我有关系吗?这些人就是爱关注这种毫不实际的东西,要是他能做出满汉全席,我立马就黏上去,让他甩都甩不掉。

不过,我注意到了,他喊我的名字,难道我出名成这样啦,连他也知道?沈静倒是提供了另外一个信息。她一脸兴奋,“嗯,他就是小的时候,咱们一起举行吃饭比赛的那个冠军啊。”

我恍然大悟,原来是那个一直笑的家伙。哎呦,这怎么说的,真是绕了一圈,大家又凑在一起了。我跟沈静从幼儿园到小学,再到初中,都没分开过,赵贱人从幼儿园就开始读贵族学校,小学就读那种一学期就好几万的那种外国语学校,切,初中还不是跟俺们混在一起了。

倒是这个程天乐,我没想到他搬走以后,还能有再碰上的一天,还正巧是自己丢脸的一天。他那一脸似笑非笑的样子,跟小时候还有点相似,我又娱乐了他了。我有些垂头丧气的,不知道我的脸有没有红,但是我觉得很烫,应该边红了,可是为什么我会脸红?

我扪心自问,对他有心动的感觉吗?强烈跳动的心脏诚实地回答了我这个问题,有。我不敢再往下想,祝砚鸣的被迫分手后痛苦的样子清晰地在我脑海里浮现,我不想步他的后尘。

这件事过去一天,我就放下了。毕竟一时的心动还是可以克制的,好过长期的相处,那些彼此间的点点滴滴会时刻侵袭内心,会忘不了。我还是继续走我的美食探寻道路好了。美男,不适合我。

我看美食类的节目得出了一个结论:真正的美食出自民间,而美食是不分贵贱的。有一期介绍海南的美食,主持人一大早就去了一家卖早点的店。

说是店面,其实不确切,应该是个小吃摊,在个小弄堂里,摆着两张大圆桌,爱干净的人应该不会去。可是东西超好吃的,排队起码有十几米远,听说老板做到东西卖完了就收摊,所以得早去。

听说这个老板每天凌晨2点起来开始熬粥,熬到早上6点就去摆摊,熬粥的汤底是煮了一天一夜的牛骨鸡架汤,撩清了杂志,整锅汤都能清澈见底。

要是都像他做的那样辛苦,真材实料,估计生意都会好,只是现在的人哪里还有这番心思,都一味地钻到钱眼里去了。而且都是开始做得好,等招牌立起来了,质量也下降了,这不是砸自己招牌嘛。

我们学校门口有个卖油炸馒头夹臭豆腐干的老太太,她每天在我们要放学的时候,到门口去摆摊,学生一出门,闻着十里飘“香”的臭豆腐干,再听着油锅里“兹兹兹”的声音,不饿的人都想吃了。

她还不光是卖馒头,还有玉米、油冬儿、粽子一类的。别看她这么个不起眼的小摊子,她每天都能挣一、二百块钱,等我读高中的时候,她已经开了小吃店,这份生意到底给她做出来了。

我认为自己这个吃货是非常合格的,基本上任何食物我都能接受,虽然我偏爱吃荤的,但也不拒绝素的,我能坐在五星级的大饭店里喝红酒吃牛排,照样也能坐在路边吃一碗馄饨,只要好吃。

我有不少专业级的厨师来培养我的味蕾,来分辨何为好吃,何为不好吃,但这个也是见仁见智的事,我只能说是从专业的角度培养。比如火候的掌握,调料的配比,食材的新鲜度以及搭配是否合理。

这种家学渊源式的培养,使得我以后找着了一份自己喜欢的工作,可以每天和吃的打交道。

有个人在探寻美食的道路上也带给我不少的惊喜,这个我本以为是八竿子打不着的家伙,以为那一次的相交之后又成为平行线的家伙,可他以他的强硬之姿,了我的人生中,一点一点地把我也溶于了他的人生中,缠绕在一起,无法分开了。

在发生“血染的风采”这件事后,我萎靡不振了几天,腿走路,以防某样东西掉出来。单纯无知的我还不知道,卫生用品的粘性还是可以的,我一直都在担心,以我雄风超然的走法它真的会兜不住,要是漏了就全完了。

我又得成为人们的笑柄。沈静还不停地笑话我,“小乐,你终于淑女了。”靠,老子不想做淑女,老子想吃川菜。但我妈说了,在初潮的时候,是不能吃刺激性的食物的,也不能喝凉水,她还特意给我带了一个保温杯,让我装热水。

我整个人都奄奄的,一点力气都没有,更不要说心情这个问题了。这天下午去美术教室上完课我搭在沈静的手臂上回教室去,一路上我都当她是拐杖,把大半的重量都压在她身上,自己就可以少承受点力,她好几次都差点摔倒,硬是把我撑回了教室。

“李小乐,人家来大姨妈,你也来,但哪个人有你这么麻烦的,我来的时候,我妈就给我喝了一碗红糖姜汤,我就当没事发生一样,照样过活,你看你,至于嘛,这副颓废样。”沈静也吃不消我的矫情了,终于爆发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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