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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兵的历史

  

  高玉健,1992年参军,在解放军某部担任副团长,2015年转业进入历城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工作至今。

  

  6年来,高玉健在法院司法警察岗位上努力学习,拼搏奋进,曾取得12个小时连续拘传8名失信被执行人的战果,也曾带领行动小组,苦战六个月,成功腾空房屋11套,事迹被山东商报、济南电视台等多家媒体报道,获评“平安历城”建设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,并获嘉奖。“十八岁十八岁,我参军到部队,红红地领花印着我开花的年岁,虽然没戴上呀大学校徽,我为我的选择高呼万岁,啊生命里有了当兵的历史,一辈子也不会感到懊悔……”二十多年前,我怀揣梦想,唱着《当兵的历史》这首歌进入军营,完成了从一名地方青年到一名合格军人的转变。

  

  二十多年后,响应国家“部队要积极支援地方经济建设”的号召,我告别了心爱的部队,脱下了相伴二十多年的军装,转业到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,成为一名光荣的司法警察。

  

  作为一名有二十多年军龄的“老转”,能够顺利完成从军人到司法警察的转变,有四点体会与大家分享: 体会之一:

  

  要转变思想观念。转业,是军人的第二次出发,一切从头开始。法院工作特殊,专业性强,对我们这些“老转”来说可谓“隔行如隔山”。但是,军人的本色就是知难而上,永不言败。我很感谢部队多年的培养,让我养成了吃苦耐劳、不惧困难、迎难而上的顽强作风,加上“革命和拼命精神”,这是我攻坚克难的一大“法宝”。

  体会之二:

  要从点滴小事做起。常言道:“玉不琢不成器”。只有不断地加强学习、思考、实践,才能找到差距,弥补不足,尽快进步。我是一名农民的儿子,从小知道老百姓不容易,想干点事更不容易。在刚接触当事人时,脑子是空白的,不知道从何做起。为了使自己尽快进入角色,我每天当兵的历史下班以后再给自己加班一小时,看判决书,看执行卷,看法官和当事人的谈话笔录,寻找切入口,突破点。白天向法官学,晚上向卷宗学,边学边干,边干边学,慢慢地、一点一点的积累。每次外出办案前,我都要先做足“功课”:梳理好情况,哪些是去银行的,哪些是跑线下的,哪些是送传票的,该走哪条路线比较方便等等提前统筹规划,力争多办案、快办案。办案归队后把当天办理的案件写执行工作日记,打印现场拍摄的照片,做到办案留痕。要从小处学起,从小事做起。在部队如此,回到地方更是如此。看起来很琐碎的、很小的事情,却往往都是最能磨炼一个人的品质、锻炼一个人的意志、体现一个人的素质的事情。

  体会之三:

  要坚持勤学实干。法院干部普遍学历较高、文化素养较好,有丰富的知识底蕴、深厚的理论功底、精湛的业务技能。军转干部一旦融入到这个大家庭中,就必须加强学习,取长补短,在实践中提高业务素质和发现问题、分析问题、解决问题的能力。同时,还要勤于思考,善于总结经验,通过自己的工作、学习和实践,在最短的时间内进入角色,赢得领导和同事们的认可,并通过持之以恒的努力尽快成为领域的“行家里手”。

  要秉持司法为民的情怀。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”,是我们每一位政法干警遵循的行动指南。作为一名司法警察的职责,要认真履职尽责,积极服务保障审判执行工作,让人生在奋斗中出彩。一次,我接手了一项强制执行腾房案件,遇到了不小的压力,但我和我的同事们知难而上,白天找不到当事人,就晚上去找,一次找不到,就去两次、三次,直到“堵”住当事人,给他讲理释法。最终,法理讲透了,他们听明白了,表示一定配合法院执行,案件得以成功执结。践行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,要落实到行动上,落实到每一次办案中。人生有无数次亮剑,对我来说,进入法院工作就是人生新的起跑线,犹如当初走进军营,需要再次亮剑。我相信,永葆革命军人本色,就一定能够适应地方、融入地方,再创辉煌!

  

关于作者: 周易天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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